龙岩动漫科技产业园的“变异”

作者:林茂阳
  2012年9月29日,号称是龙岩“迪士尼乐园”——志高神州欢乐园正式开园,当天有来自福建省相关部门和山东泰安市委、龙岩市主要领导及志高集团董事局主席江东廷等1500多名领导、嘉宾出席开园庆典仪式。
    据介绍,志高神州欢乐园是目前福建省规模最大、设施最全、科技含量最高的动漫科技主题公园。园区由天马广场、加勒比“船奇”、彩蛋乐园、客家风情区、冒险世界、魔幻区等六大主题景观区组成。
    随着开园人气的日益增长,外界对园区的质疑声也接连不断。有怀疑志高集团打着发展文化产业的口号进行“圈地”开发房地产;也有认为志高集团以动漫科技产业园为名,取得低价的工业用地后,在土地的用途上打“擦边球”,使该土地的用途背离了政策规定;也有怀疑志高集团利用发展文化项目向国家骗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有关资料还显示,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的土地也是未批先建,以工业用地进行游乐园开发。据公开报道称,2009年12月26日,龙岩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举行动工仪式,但实际土地审批时间是2010年12月22日,其他商业配套项目都在2012年6月至9月才拿到土地。

动漫产业园是否在“圈地”

    志高神州欢乐园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邦山村,由志高集团投资,但该项目的用地是以龙岩志高动漫科技有限公司之名取得的52.9232公顷工业用地。据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介绍,新罗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项目计划占地1100亩,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将建设动漫制作中心、演示互动中心(动漫世界)、创意之家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新增产值11亿元,税收80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000个。该项目于2010年6月在龙岩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备(2010)F01068号文备案。
    中国商报记者从公开资料发现,龙岩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就是以动漫开发为目的,并非游乐园开发。但奇怪的是,龙岩动漫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实施小组协调办公室在给中国商报记者的复函中却是这样的介绍:“龙岩动漫科技产业园项目是福建省重点项目、龙岩市在建重特大项目,由泰安志高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亿元兴建,规划定位为集生态、娱乐、休闲、文化、科技、创意于一体的国际级第五代主题旅游城、福建富有特色和创意的高科技旅游项目。项目规划用地1500亩,其中主题公园1000亩,依照不同主题打造入口天马广场、加勒比船奇区、儿童彩蛋乐园、客家风情区、冒险区和魔幻剧场等30多个经典游乐项目;商业配套用地500亩,设八闽娱乐城、酒店商业城和职工公寓等功能区。”
    据了解,2009年12月,新罗区人民政府和泰安志高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项目名称为:龙岩动漫科技产业园,但项目内容又明确界定为类似安徽芜湖方特的欢乐世界;合作方式是主题公园,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其中新罗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乙方出资16亿元。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共同负责项目实施,各占股权20%、80%;项目用地是新罗区政府提供1500亩项目用地,其中公园用地1000亩,配套用地500亩,但不得搞房地产开发。同时,规定项目用地依法公开招拍挂。
    我国《土地法》明确规定,征用525亩以上的耕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在历次的土地市场整顿中,国务院以及国家有关职能部门也一再重申,必须严禁“分割审批”、“化整为零”的土地审批行为。而据中国商报记者了解,龙岩动漫科技产业园所征用的1500亩农田是连成一片的,其审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也令人质疑。
    龙岩志高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松廷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公司所有手续都是合法审批的。当记者提出能否看一下有关土地审批材料时,江松廷让记者到政府部门去查看。
    在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局将有关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的土地审批材料提供给了中国商报记者,并告诉记者,有关土地挂拍材料也可以上龙岩国土局网站查看。记者在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找到了2010年12月22日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地块编号为2010挂—G29,土地面积为52.9232公顷,土地用途是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成交价是14130万元,以低于商业用地10倍以上的价格受让土地,受让单位为龙岩志高动漫科技有限公司。也是在2010年12月,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厦门同安区滨海新城片区以50000万元取得8.81公顷的土地,将打造“中国迪士尼”乐园,土地用途却是文体娱乐用地,出让年限40年。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深圳华强公司在厦门同安所开发的项目也是游乐园,但该公司的土地用途却是文体娱乐用地,出让年限40年;而志高集团在龙岩同样也是开发游乐园,却能以工业用地拿到手,出让年限还是50年。为何同样性质的项目却有不同的土地出让方式?

如何防止国有资金流失

    据新罗区动漫协调办介绍:“鉴于市场投资环境的变化,受国家清理政府融资平台影响等宏观调控因素影响,双方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协商一致,合同变更为区政府给志高集团一定的贴息,新罗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退出合资公司,项目投资全部由乙方承担。”
    为此,中国商报记者来到新罗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了解该公司出资20%的相关情况。当记者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说他们也不清楚,最好找新罗区政府或志高公司。在新罗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邱清宇副区长是分管动漫产业园,但这几天刚好出差,要等他回来才清楚。该工作人员还让记者找区动漫协调办主任廖志华,廖志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是省、市的重点项目,所有审批手续肯定都按程序办理,投资商也按当时签订的合同履行,如果有发现投资商违背合约,政府部门也会进行监管。
    龙岩志高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松廷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新罗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只是在注册成立公司时出资20%,后面所开发建设资金都没有支付,目前也只是口头说要退出,但具体相关手续都还没有办理。
    中国商报记者在复函中发现,龙岩市新罗区政府为何要给志高集团一定的贴息和土地开发中的收益回报,记者多次向新罗区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但都被领导出差为由谢绝了采访。
    动漫产业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等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等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播出、演出和销售,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产业。由此可见,龙岩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项目已违背动漫产业的旨意,而是打着“动漫之名义”以取得工业用地进行商业项目开发,这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平公正的环境,而且牺牲了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源,也将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
    目前,志高集团已将龙岩志高动漫产业园的模式复制到了全国多个地方,如:盘锦志高文化科技动漫产业园、信阳市鸡公山志高文化科技动漫产业园、淮南志高文化科技动漫产业园,这些园区占地都是在上千亩以上,投资金额也都是几十个亿,这些园区是不是也打着“动漫之名义”开发商业项目?

新闻来源:中国商报

责任编辑:苏水良

加入日期:2013-03-05 15: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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