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民工“持证”即可申请法律援助

作者:黄廷彩
  近日,福建省司法厅和总工会联合,开始向全省188万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证”。持有“法律援助证”的农民工,不用其他证明材料和审核手续,凭证就可向当地工会组织或司法机关申请法律援助。
    据悉,省司法厅将出台更多举措,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并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把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援助申请列入优先受理范围。
    据统计,去年我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872件,其中农民工案件4998件,共计免收农民工161.26万元诉讼费、1125.34万元律师服务费,追回经济利益5790.98万元。

新闻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苏水良

加入日期:2009-06-13 16: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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