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家把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告上法庭

作者:千涵

      因转让幼儿园而被骗近40万元的作曲家流云,以“隐瞒事实真相、民事欺诈”为由,将杭州市西湖区阳光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园长、社区个体党支部书记吴梅兰告上了法庭。近日,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从民办教育促进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以来,特别是在党和政府加大对民办学前教育的扶持,强调规范办园的今天,该案件作为新形势下幼教界的一个特别案例,不仅能让国内所有民办幼儿园的园长、社区主任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同时也将带给教育主管部门对管理工作的反思。
     
今年已50岁出头的吴梅兰开办阳光幼儿园8年,据其解释因无精力办园,故在去年想转让幼儿园。但同行都了解其幼儿园无等级,前两年曾年检不合格,随着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要求的不断提高,阳光幼儿园面临着日后被淘汰的危机。去年5月,当听一幼教朋友说吴梅兰前两天去找过她并说起要转让阳光幼儿园后,流云就想通过阳光幼儿园这一平台实现自己对学龄前孩子进行慈孝艺术教育及日后利用幼儿园场地在双休日为自己创作的《弟子规》进行童声合唱排练,便委托与吴梅兰相识十多年的另一位好朋友帮助洽谈转让事宜,并签定了转让价共计35万元的转让协议。按协议要求,流云先后支付了25万元人民币,待9月1日开学前完成对举办者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后再支付转让费余款10万元。
     
为了改善阳光幼儿园的硬件环境,真心办园的流云又投入了4万多元对8年来未曾装修及更换桌椅且孩子们没有独立小床也没有茶杯柜的幼儿园在暑期进行了园舍环境的大改观及教学生活设备的添置。没想到,这本来是一件对阳光幼儿园50多名孩子和家长、对西湖区的幼儿教育、对社会都有益的好事,却在开学后变得越来越“离谱”,甚至发展到后来的面目全非。
     
据悉,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然而,吴梅兰既没有去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变更,也没有通过审计部门对阳光幼儿园进行财务清算,反而处心积虑地采用欺骗的手段以使自己获取全部转让费。

假传教育局“旨意”——法人变更有新规定

     
2011年8月20日,早已拿到25万元转让费的吴梅兰以西湖区民办教育管理科的一位负责人说幼儿园法人代表必须要有教师资格证,这是西湖区教育局的新规定,否则无资格当法人代表。她建议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流云物色好一位有教师资格证的法人代表人选后,再由她去办理法人代表的变更,在此期间,她愿意帮忙担任法人代表及园长。
     
对吴梅兰精心编造的这一谎言信以为真的流云便与她在当天签订了阳光幼儿园转让补充协议。协议中强调“在办理变更手续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 保留吴梅兰的法人代表和园长资格”。但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吴梅兰为了不承担阳光幼儿园的法律责任,向流云出具了一份委托书,委托他全权管理幼儿园,并承诺次日就将幼儿园的公章等移交给流云保管,用于幼儿园日常的经营管理。该委托书强调在幼儿园经营过程中,一切法律责任由流云承担。吴梅兰还提出让代替流云洽谈转让价格及代签第一份转让协议的这位委托人(后兼任阳光幼儿园顾问)担任担保人。结果,法人代表是不需要在开学前变更了,又因法定代表人吴梅兰出具了所谓的委托书,幼儿园的法律责任似乎也应该由流云来承担,因为吴梅兰将阳光幼儿园的管理权交给了流云,而吴梅兰实际上却并没有按约定将公章等交给流云用于日常管理。这一全权委托管理是虚的,真正的管理权依然由吴梅兰自己掌握。出资了几十万元转让费、但幼儿园在法律上并不是你的;由你辛苦操劳,但没有一分管理工资;没有真正的管理权,法律责任还得由你去承担。一个平时擅长用音乐来弘扬人间真善美且热心民办学前教育的资深音乐人,就这样被吴梅兰一步步地推下了其挖好的陷阱里。
     
据了解,现经法院向西湖区教育局取证:幼儿园法人代表无须有教师资格证,且吴梅兰虽然咨询过变更事宜,但从未向教育局申请过变更阳光幼儿园的举办者和法人代表。

堂而皇之的借口——为了幼儿园的维稳

     
2011年9月1日开学后,流云因受邀为2011年10月份召开的第七届中国沈家门渔港国际民间民俗大会开幕式暨渔港风情演艺大巡游进行音乐创作,而忙于参加由此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导演组会议及前往舟山采风。然而,当他10号回杭准备投入创作时却遭到当头一棒,吴梅兰说小区业委会主任这几年一直盯着幼儿园的房子想做二房东,因开学后怀疑幼儿园已转让便去星洲社区吵闹,社区张主任已向吴梅兰核实情况,明确告知其不能转让,否则社区将收回房子。吴梅兰要求流云目前不要让外界知道幼儿园转让一事,且强调现在变更法人代表会给幼儿园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面对这一突然变化,流云提出退出,要求归还转让费,但吴梅兰不同意还款,以过段日子就可以变更举办者及法人代表的说辞来稳住流云。
     
9月19日及21日,吴梅兰与流云签下名为合作办园实为转让的合作办园协议,并以流云90%,她10%的股权比例,按35万元转让费,让流云再次支付6.5万元现金直至达到实付转让费31.5万元,并再次约定移交幼儿园证、章,由流云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双方为了完成最终的转让目的,在名为合作办园实为转让的协议中强调“为了幼儿园的维稳,暂时不变换法人及园长。在不更换法人的情况下,改转让为双方合作办园。在维稳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乙方收回本金并退出合作”。
     
回杭后的突然变化,给幼儿园的转让及法人代表变更带来了麻烦,流云无法静心创作,只好以最近心脏又不太好为借口推掉了沈家门大会的音乐创作。
     
记者采访小区业委会主任王老师后得知,阳光幼儿园内有一处原是小区的医务室,被颇有能量的吴梅兰拿去了,直接损害了他们小区业主们的权益,且办园八年来,吴梅兰自己的车子是一辆又换了一辆,而孩子们在园的生活及教学设备陈旧得让人看不过去,还经常看到全托的孩子们吃榨菜,被吴梅兰的姐姐把小耳朵拎来拎去,小区的业主们都不愿意将孩子放到这个幼儿园……。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阳光幼儿园原举办者为吴梅兰一人,而现在实际上已变成了两个举办者,这种擅自变更幼儿园举办者的行为已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

变,变,变——四万年租金变成了五万

     
去年8月份,吴梅兰按照5万的年租金让流云交给她8月至2012年2月的房租。当付了租金却一直看不到租金发票也看不到租房合同,且9月10号从舟山回杭后吴梅兰还让自己不要对外界说幼儿园转让,因为社区张主任不同意转让,一转让就要收回房子后,百思不得其解的流云追问吴梅兰——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要瞒着这位社区主任,社区张主任为什么不同意转让,难道仅仅是因为业委会主任王老师去社区吵闹过?
     
无奈之下,吴梅兰不得不告诉流云实情,即租金实际为4万元一年,社区主任要拿1万元好处费,且已拿给了她3万元。因为社区张主任担心自己受贿行为被其他人知道,所以不同意转让,如现在变更法人代表的话,她就会知道幼儿园转让,心理上肯定一时无法接受。吴梅兰让流云等她帮助在2年后新的租房合同签下来再告诉张主任,这样对幼儿园的维稳有利。
     
有声有色的租金故事让大家再次信以为真,吴梅兰口中及协议上“为了幼儿园的维稳,暂时不变更法人和园长”这句话,成为她欺骗流云同时也欺骗介绍人、阳光幼儿园顾问的美丽借口。
     
据悉,尽管在法庭上,被告的代理律师声称去年9月22日吴梅兰、流云及阳光幼儿园顾问三人在流云音乐创作室里谈话的原始录音中吴梅兰的声音听不清楚,感觉不是他的当事人,但数位熟悉吴梅兰声音的人却告诉记者,一听就听出来,且是那么得清清楚楚。签定转让协议这天告知大伙儿年租金5万,且吴梅兰在去年8月份确实按5万一年拿了流云7个月租金,她自己也早已签名核对过。事实终归是事实,事实是无法掩盖的。

强行索要遭拒绝——日常管理设障碍

     
合作办园协议签订后,流云履行了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没想到吴梅兰过了一天后又突然提出让流云自己一个人办园。因吴梅兰多次的出尔反尔及与业委会主任王老师之间的紧张关系、与社区张主任之间的黑幕交易,尤其是吴梅兰一直不愿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也不愿披露合同内容,不让流云告知外界幼儿园转让,在这种没有安全感及法律保障的情况下办园带给流云很大的心理压力。
     
流云便再次提出退出,让吴梅兰自己办园,他已装修及添置的设备作为10%干股投资阳光幼儿园,已付的转让费及8月份帮助吴梅兰垫付的费用共计35万元让吴梅兰退还给他。
     
在流云的坚持下,吴梅兰当场同意退款由自己继续办园。可是过了两天,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吴梅兰非但不退钱,反而向流云再次索要3.5万元。面对吴梅兰这贪婪无理的要求,流云坚决给予拒绝。因达不到目的,吴梅兰就故意人为设置障碍,在幼儿园人事、教育教学、安全、财务等日常管理方面刁难流云,拒不移交本该移交的幼儿园证、章,还故意将规定上墙且原来也一直挂在幼儿园墙上的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幼儿园证照的正本及资料柜里的副本全部拿回家,连1张复印件也不提供,幼儿园开户银行及账号均不告知,扬言要看流云如何去管理阳光幼儿园。甚至当介绍人、阳光幼儿园顾问及流云第一次聘请的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肖军律师共同约其在阳光幼儿园谈判,让其拿出租房合同时,吴梅兰也以自己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现在是合作办园,流云没资格提要求而拒绝提供。耍泼的吴梅兰不仅通过手机发不文明的短信给流云“有那么简单的,是(屎)人拉出来可以重新喝下去的”,以表明流云想退出还款是不可能的事,还在QQ上说流云想要租房合同复印件就先给她3.5万元再说话。她还希望流云继续做大头梦去告她,她会奉陪。
     
劳动合同上因盖不了公章,社险也无法办理,工作了2个月的老师们集体去劳动部门投诉后才得以解决。安全管理工作是幼儿园的首要工作,西湖区教育局规定每个幼儿园要与每个班级、保安、食堂管理员等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因盖不了公章,至今未签;家长急着要开转园证明开不了,只得请介绍人唐老师帮忙开;主管部门规定幼儿园要亮证收费,但在阳光幼儿园一个证也看不到;食堂餐饮许可证去年过期后至今没有办理好,不是食堂工作人员无培训证,而是因为吴梅兰一直谎称的幼儿园办公室兼保健室实际上是食堂的粗加工室,是不可以放置电脑办公的;阳光幼儿园的小朋友被评上了园好孩子及在比赛中获奖也没有小奖状;……试想,一个幼教工作者,一个基层党支部书记,在这样的状况下,面对园内50多名孩子和家长,能心安理得吗?
     
政府一直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公民可以申请开办幼儿园,但开办幼儿园就要承担起社会责任,自己不想承担责任也不让他人真正行使管理权,这不是在害孩子吗?孩子们不是商品,他们是我们祖国的未来!
     
在法庭上,被告吴梅兰一方谎称幼儿园证照一直留在阳光幼儿园里,因为年前有一次吴梅兰到幼儿园看到一证照随便丢在地上,没有好好保管,只好全部拿回去自己保管。对这一欺骗法庭的行为,相信曾在阳光幼儿园现场管理的曹慧心老师、其他的教职工、家长们都可以作证,阳光幼儿园的证照大家有没有看到过?是不是因为现场管理员对证照保管失职才被吴梅兰收回?且吴梅兰当初如把阳光幼儿园的证照移交流云保管,应该有流云签名的证照移交单,写明移交日期,各类证照名称、数量,被告方为什么没有将移交单递交法庭查证。

神秘的租房合同——千呼万唤始出来

     
对于签定转让协议时就该拿出来的与社区签定的租房合同,在将近1年的催讨下,吴梅兰却一直不肯拿出来。结果在社区要吴梅兰支付2012年3月至8月份的半年租金,而吴梅兰又不肯掏钱的情况下,她不得不在今年的4月24日将租房合同复印件送到了阳光幼儿园交给流云老师。而就在同一天,流云的代理律师早已将起诉状及所有的证据材料准备好,25日一并交给了西湖区人民法院,连同这份姗姗而来的租房合同复印件。
     
这份神秘的租房合同里面究竟写的是什么,为什么吴梅兰一直不肯拿出来让大家看?她究竟害怕的是什么?记者从合同里看到了一些重要内容——“该合同规定,双方任何一方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均可解除租房合同;小区孩子享受10%的优惠;房子的年租金4万;吴梅兰个人房产三证抵押在社区做信誉保证金”,这些重要内容就是吴梅兰一直不肯向流云出示租房合同的原因。如此不稳定的办园场地,还要拿个人的房产证抵押,当初签定转让协议时如知晓的话,有谁还会花几十万元来转让她这个没有等级的小幼儿园?
     
在递交法庭的众多证据中,记者看到一份介绍人的证词。证词中讲到了在去年5月26日签定转让合同时,吴梅兰告知流云、介绍人及委托人说与社区签定的租房合同是3年一续签,年租金为5万,且强调园舍相当得稳定且长久。同是西湖区幼教界同行的这位介绍人唐老师当即让吴梅兰拿出租房合同,吴梅兰解释说忘在家里没有带出来,再三保证她是不可能欺骗大家的。因为彼此认识十多年,流云的委托人便让她下次记得带上租房合同原件并提供流云一份复印件,当时吴梅兰满口答应,双方便签下了转让协议并共计支付了5万元转让定金。其实,吴梅兰从一开始就故意不出示租房合同,故意隐瞒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及在租金方面欺骗大家。介绍人还证明了吴梅兰出尔反尔,不仅在9月下旬答应过退款,最后一次约定在2012年3月7日还款又反悔,每次都是在欺骗流云,欺骗大家。

前后同样的办园——责任心竟有如此巨大反差

     
尽管吴梅兰同意在今年的3月7日账目清算好后退还流云投资款却在当天又反悔,且依然拒绝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致使流云于3月份再次聘请律师,并于4月25日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但本着对吴梅兰及对阳光幼儿园负责的态度,被骗了大额出资款且已采取法律措施的流云就吴梅兰4月28日放在幼儿园的社区联系函在5月9日分别在QQ和QQ邮箱上通知其根据租赁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缴纳房租,并声明由于吴梅兰不缴纳房租或不及时缴纳房租,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与流云无关。
     
对于流云来说,即使是在自己满怀办学热情却遭受欺骗,甚至是吴梅兰故意刁难不愿交出公章 使得已工作了2个多月的老师们因为劳动合同上未盖公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生效,社会保险没有交纳,只好集体去劳动局投诉且有罢教想法的情况下,社会责任感让流云并没有因为吴梅兰的行为而同意采取罢教的方式给予反击从而委屈这50多名无辜的孩子。反而在代替吴梅兰管理她的阳光幼儿园期间让孩子们去了南宋陶艺中心参观并学习玩软泥,学习消防逃生,布置小巧手画展,组织圣诞迷你运动会上的体操表演、庆六一“韩美林艺术馆赏宝寻宝”亲子活动、宝宝自理能力棒棒赛……,作为阳光幼儿园的家长们也有幸被两次邀请来幼儿园里参加家长开放日活动,亲眼目睹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现在,阳光幼儿园的孩子们是幸福的,不仅告别了原来几个人喝同一只小水杯的历史,还告别了多年来陈旧的通铺及阁楼上的地板睡上了漂亮舒适的原木小床。每个班有了漂亮的水杯柜,整个幼儿园原来小小的缺脚单门消毒柜换成了崭新的双层消毒柜,破旧的地板换成了儿童专业塑胶地板,班里换上了大的液晶电视机及新的桌椅玩具柜、各类益智玩具、体育活动器具,做早操时也有了多媒体音响设备,幼儿园还维修了监控设备及监控显示屏并增加了必要的监控探头,阳光幼儿园也有了从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年轻老师 ……
     
在去年9月下旬,吴梅兰第一次答应还钱却不仅失信且还要无理索要时,得知此事的朋友们都建议流云立即带领老师们退出,不能替吴梅兰这样没有价值没有自尊地管理她的幼儿园,要让骗了钱又在外省及杭州市拱墅区忙于投资办幼儿园的吴梅兰自己解决阳光幼儿园的这些孩子们的上课及伙食问题,让家长们因此去教育局吵闹,因为吴梅兰是阳光幼儿园的法人代表,西湖区教育局只认可她一人办园。流云和阳光幼儿园的顾问经过商量后,为了这些可爱又无辜的孩子,为了50多个家庭,考虑到因此会带来的社会不和谐问题,便选择了默默地克服管理困难,希望吴梅兰早日清醒自己的所作所为及主动承担起国家赋予她的社会责任。总算她同意在今年的3月7日退还投资款并由自己来找人管理,但最后依然失信,竟提出让流云将股权转让给别人从而拿回自己的投资款,使得流云只好一边与吴梅兰打官司,一边再坚持到大班的孩子今年7月份顺利毕业。身心疲惫的流云老师经常是上午去幼儿园看看孩子们,同时也给教职工们打打气,中午又匆匆赶回自己的音乐创作室,因时间不够用而常常创作到凌晨。在今年湖州市隆重举行的五一歌会上,深受好评的百人合唱及如今杭州市男声合唱团也在排练的新编合唱《咱们工人有力量》就是流云老师在这样的状况下完成创作的。

后记

     
流云老师刚忙完6月16日在岱山海坛召开的2012舟山群岛● 中国海洋文化节开幕式——休鱼谢洋大典上的音乐创作及应邀出任音乐总监,回杭又被浙江中大集团等候着为他们的“浙江国资之歌”谱曲并制作伴奏,需25号完成。此刻的流云老师满脸的疲倦,但记者从这位几十年来致力于音乐的社会功能性研究及用自己创作的音乐热诚服务于社会的作曲家身上,看到了他对生活对生命的热爱。
     
流云向记者表达了对此案件的观点:“我只是表明自己的立场、决心以及做事一竿子到底的工作态度。我要的仅只是能够正常、合法、稳定、持久的办学!世界上有许多事情比钱重要,我也不指望贪婪的拜金主义者明白这一道理。近40万元对我而言不是小数目,但与当前社会不正之风相比或许就微不足道了。我会为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公众利益和吴梅兰做正义的较量。”
     
因吴梅兰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而被骗近40万的流云老师能否依法追回他的经济损失?记者就该案件采访了流云的代理律师——浙江鑫家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艳军。杨律师从法律的角度认为:诚实信用不仅是为人处世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准则。不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仅会遭到舆论的谴责,也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吴梅兰的所作所为,不仅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且已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人只要违法、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都要面临法律的制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
     
记者认为,一个基层党支部书记,一个幼教工作者,以隐瞒事实真相,故意欺骗的手段达到获取幼儿园转让费的目的,是给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个神圣的称呼抹黑,更是给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抹黑。对此案件中吴梅兰提到的与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星洲社区张主任在租房事件上的暗箱操作,不管张主任是否拿了共计3万元的回扣,但吴梅兰将4万的年租金按5万欺骗流云,并实际收取了7个月的租金这毕竟是事实,是无法抵赖的。而这位社区张主任到底有没有受贿,为什么对幼儿园转让一事反应这么强烈,为什么在流云的律师和记者向她了解情况时那么不耐烦,相信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一定会有结果。
     
法庭对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而签下的这些转让协议、合作办园协议是否认为合法有效?同时,对擅自变更举办者而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阳光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又将对其如何进行处理?

新闻来源:财富海西网

责任编辑:闽水

加入日期:2012-06-19 09: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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