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调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作者:闵凌欣 汤万锥 沈海生
  海西战略实施以来,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行先试,多项创举领全国之先:率先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消委会、妇委会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率先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率先建立多元调解衔接机制,率先实行交通事故“三调机制”,率先推出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措施。这些创举,先后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司法部、国家卫生部作为经验向全国推广。
    5年来,全省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857256件,调处841826件,调处成功801418件,调处成功率达95.2%,共防止群体性上访5436起,防止非正常死亡623起,防止民转刑5629起,制止群体性械斗1861起。

减压阀·安全闸·连心桥 

    2009年6月,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省卫生厅联合下文,规定设区市、县(市、区)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医疗机构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截至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均成立市级医患纠纷调委会;全省县(市)级应建65个医患纠纷调委会,已建47个,占72%;应建医患纠纷调解室240个,已建137个,占57%。全省市县两级医患纠纷调委会共受理医患纠纷115起,调解成功52起。
    人民调解,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和全面协调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正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着矛盾纠纷的‘减压阀’、社会稳定的‘安全闸’、经济发展的‘推进器’、党和群众的‘连心桥’的作用”。
    今年3月27日,松溪县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主任吴长华接到一起医疗纠纷报告后,马上赶到县妇幼保健院。患者亲属正在吵闹,严重影响医院工作。吴长华主动表明调解员身份,耐心劝导,说服患者亲属接受调解。经过吴长华的努力,4月14日,医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平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调解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除了传统的婚姻家庭、山林田地,环境污染、拆迁补偿、劳资纠纷等新型矛盾也纳入其中。尤溪县台溪乡司法所原所长、全国优秀司法所长余书海认为,人民调解之所以能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一方面说明群众法律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也印证了它“零门槛、零成本、零距离和效率高”的“三零一高”优势。
    2006年台风造成福鼎市渔排与渔船相撞、渔船股东纠纷等疑难案件久拖难决,成为无序上访隐患。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经过4个月的排查调解,终于成功调解遗留下来的99起重大杂难矛盾纠纷。
    我省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各种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实现信访总量及群体性事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哪里有矛盾纠纷 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去年12月16日,厦门货车司机林某到火车站拉货时,见同行童某和自己抢货主,心生不快,上前推搡。眼看矛盾就要激化,值班民警立即介入,把两人引导到调解室。专职调解员许长勇接手后,先和两人泡茶聊天。三杯茶下肚,双方情绪缓和下来,许长勇才开始做工作。经过2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林某主动向童某道歉,纠纷就此化解。厦门市思明区在火车站站区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全国首创。
    如今,我省设立的18347个各类调委会好比一张巨网,覆盖全省1102个乡镇(街)和16414个村居(社区),每年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7万件左右,调解成功率高达94%以上。网格密度越高,就越能保证矛盾纠纷筛查的质量。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全面覆盖的“大调解”网络,是省委省政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政策体系,也是司法行政机关不断探索和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有效路径。
    2008年7月8日,新罗区司法局与交警直属大队联合设立全省首个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2009年初,新罗区人民法院也在直属大队设立了便民法庭。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法院调解相结合的交通事故调解机制就此形成,改变以往纵向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将各方组织的调解工作放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扬长补短,使得交通事故处理效率、事故调解率、当事人满意率都迅速提高。
    目前,公安、国土、劳动保障、建设、工商、交通、卫生、妇联、消协等部门都建立了调解组织,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的联调联动。“调解就是执法、调解就是服务、调解就是管理”的理念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识。 

当面锣对面鼓 和风细雨来调处

    对脾气暴躁的当事人采取“冷却降温法”、“春风化雨法”;对固执己见的当事人采取“换位思考法”、“逆向思维法”;对重义气、重亲情的当事人采取“亲情解怨法”、“亲友疏导法”……这些调解“兵法”的创造者,是浦城县古楼乡司法所余炳荣。几十年来,余炳荣运用这些“兵法”成功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109起,防止越级上访8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有理无理找老李”,这是闽侯县青口镇老百姓的顺口溜。“老李”是青口镇首席人民调解员李为胜。10多年来,他经手调解的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案件867件,防止了群体性上访16起200多人,制止了群体性械斗15起。老百姓说:“打官司太麻烦,请律师太贵,找老李调解,当面锣、对面鼓,和风细雨来调处,不伤和气不伤钱。”去年2月始,我省率先在各地村居(社区)调委会聘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借助他们良好的协调能力和民间威信,大量矛盾纠纷就这样“不伤和气不伤钱”地消弭于无形。
    活跃在全省广大基层的专兼职调解员已达185058人,首席调解员17625人,专职调解员2856人,由法学专家、政法系统在职、离退休干部、基层法律工作者、村居社区干部群众等组成。长期以来,他们“举法律利剑,播传统美德,踏乡间小路,解千家纠纷”,是维稳促和谐的中坚力量。

新闻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苏水良

加入日期:2010-05-24 10: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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